他爱他就够了

【楼诚衍生】【谭赵】《人间夜雨》(九)

快码字去吧看把你闲的:

warning:有部分赵启平x初恋女友回忆


快完结了~嗑着浴袍东boy写出这一章。


【九】爱情是一场革命


 


午后,谭宗明领着赵启平去了这家酒店的私有海滩。冬天还没褪尽,春天还没到,这时即使阳光明朗,大海也没有那种类似谄媚的热情。它始终有些淡淡的慵懒,海就是海,也不发光,也不发热。他们都觉得,那很好。


厦门这座城市,和其他的海滨城市也没什么很大区别,空气里也有恰到好处的咸腥味,海边也密布着旅店和特产店。要说唯一的不同,那大概是这座城市要稍微粗糙一些,没有故作姿态的秀丽,即使有,也是粗制滥造的秀丽。可这种粗糙恰恰是美的,人们喜欢大海,不也正是因为它那一分恰到好处的潦草。


赵启平就这样躺在沙滩椅上,喝着红酒,跟谭宗明聊起了自己的初恋。


他自小就有点与众不同,父亲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“你为什么总和别人不一样”,小时候的玩具、喜欢去的场所,到大一些的兴趣爱好。在男孩们还在踢球玩卡牌的时候,他就喜欢看书、看电影,不论是否适合他这个年龄。有时候,周末傍晚,他不和家人招呼,或许只告诉姐姐,就带着一本书去那些破败巷子里,蛛网和灰尘、墙皮和铁锈,最适合伴读。


也许就是因为看的书太多了,也太复杂了,让赵启平太特立独行,太超脱,所以十六岁那年,他迎来那个与众不同的爱人。人们都说,初恋情人是一辈子心底的痛处,可他没有,他现在想起她,全是淡淡向往与怀念。怀念她,也怀念那时候的自己。


那个女孩叫贵婉,那一年二十岁,大赵启平四岁,正在上大二,与他是对楼的邻居。


“她说,我是她的小王子。”赵启平笑道。


“甜得发腻。”谭宗明点评。他们承认,这时候他们由衷地开心。


贵婉并不算非常漂亮,但很有味道。他是说,有大多数二十岁女孩不具有的味道,那与“气质”一词也不同,他不知道该怎么形容,就好像,走进南方村落里某间房子,扑面而来那种难以言喻的樟木香气。


是他先跟女孩表白的,实际上之前,他们已经眉来眼去许久,一句表白只是个过场。不知道是赵启平早熟,还是她晚熟。总之那一年,他许多次忍不住想跟同班同学炫耀,自己有个大他四岁的女朋友,可是每一次,都欲说还休了。并不是这不值得炫耀,而是他觉得,若是说了,有什么明明很高很庄重的东西,会消失不见。


后来,过了许多年,赵启平明白了,那时他是不愿意两个活生生的人,变成一场毫无营养的谈笑风生。


他们交往了一年零十个月,甚至没有吻过对方的唇,一切接触仅限于亲吻脸颊。每一次她跟他拥抱,既像大姐姐,又像小姑娘,极少数的时候,也像个母亲。贵婉不是不介意年龄,甚至因为介意,他们的交往自始至终只有彼此知道,有时她会问,小王子,你知道我们到底在做什么吗?


在谈恋爱。他答。十六岁的赵启平嗓音有种微妙的不修边幅,那是只有青春期男孩子才有的,像丛生的蓬勃野草。他放学的时候,女孩会准时等在校门口,拿着两瓶冰镇汽水,一边喝着,一边结伴回家,他们每天的相处也就是这短短二十分钟路程。


赵启平喜欢陋巷,碰巧,贵婉与他相似。他们觉得那样的巷口有种与生俱来的岁月感,不用言语,就荒草丛生地摆在那里,岁月会自己表达自己的。兔从狗窦入,雉从梁上飞。中庭生旅谷,井上生旅葵。就是如此,那种沧桑与坚韧,他们情有独钟。


那是他是庆幸的,居然有一个人,会完全理解他这种奇特的喜好。他以为自己一辈子只能做一个异类,父亲,不,亡父眼中“跟别人不一样”的坏孩子。可以说是知己,但并不完全是。因为她的存在,赵启平才有些欣慰地觉得,他不是世上突兀的例外。


小王子每一次都回答她,我们在谈恋爱。尽管那时候他根本还不懂什么是爱,尽管后来,过了十几年,他还是不甚明了。可是他爱她,他知道,他掏心掏肺地爱她。整整十五年,就爱过这么一个人。


高二毕业的那个暑假,他搬了家,把旧书整理成堆卖掉,在那时又看了一遍《小王子》的故事。那个故事在他非常小的年纪里,大约小学二三年级吧,姐姐就给他读过,到底有没有听懂,他想他是有的。只是随着年龄的增长,每看一遍,心境不同,理解也不同罢了。


“小王子说,在她不高明的把戏里藏着最深的温柔。花朵的心思总是让人猜不透。他说,我太年轻了,不明白该如何爱她。”


搬家之后,赵启平和贵婉还是每天来往的,可是没法一起放学回家,于是就在学校对面的小卖部里见面,两人用一分钟时间仰头喝干一瓶汽水,相视一笑,各自分离,潇洒的像是武侠小说里的剑客。那一年,贵婉明显更成熟了,也更出挑了,那一丝若有若无的“味道”,也随着年龄的增长更加花团锦簇。


赵启平明白的。或迟或早,他们是不可能的。


后来,他高考结束,去北京上大学,后来又留学美国。那时中国的网络时代正在繁荣发展,网上全是新事物乱蓬蓬的生命力,比如QQ,比如火星文,比如非主流。其实那时候的网民多么单纯可爱,QQ表情里,笑脸就是笑脸,没有暗喻,也没有笑里藏刀。可是,他没有问女孩要她的QQ号,甚至没给她自己新的手机号。


通知书寄到他家那天,赵启平十八岁整。他迎着七月的烈日跑出家门,找到贵婉,与她喝了最后一瓶汽水。分道扬镳,是他们早就习惯,早就烂熟于心的事。


大一那年,他从姐姐那里听说,曾经的邻居,这个女孩,又经历了一场恋爱,可是失败以后反目成仇,被前男友构陷,那男人在还很单纯可爱的网络世界里编造了可怕的谣言,套路都一样的污秽肮脏。那些年网络像野草像细菌一样生长,谣言传播的太快,贵婉声名扫地,在某个美丽的清晨,日出江花红胜火,春来江水绿如蓝,她跳进了一条废弃的人工河。


那是2004年,“非典”刚刚结束不久。麻木和惶恐的人心,正需要爆炸性新闻的刺激,而她,殉葬一般的,变成了那个“刺激”。那时,网上盛传着一首歌,旋律简单,歌词也直白,叫做《丁香花》。


 


当花儿枯萎的时候,当画面定格的时候,多么娇嫩的花,却躲不过风吹雨打。


那坟前开满鲜花,是你多么渴望的美啊,你看啊漫山遍野,你还觉得孤单吗。


你听啊有人在唱,那首你最爱的歌谣啊,尘世间多少繁芜,从此不必再牵挂。


 


不知道为什么,赵启平那天在大学的理发店里,第一次听见这首歌,就想到了这个女孩,他的贵婉。从此以后,每一次《丁香花》的旋律出现,他都会全心全意地怀念一次。好在,年复一年,这首歌像个太古旧的故事,消失在前仆后继的茫茫人海。


到看见谭宗明那天为止,十五年过去了。这十五年,赵启平万花丛中过,但实际上,他只爱过这么一个人。即使小王子说,他不知道该怎么爱她。


 


“也是零四年,我看了本小说,不是什么名著,是最普通的通俗小说。”赵启平讲完了故事,躺在摇椅上,深深吸气,又缓慢呼出来,他说,“作者是个又温柔又狠毒的女人。她写道,爱情是一场革命。*”


“革命无不从流血开始。”谭宗明与他心领神会,又仔细品了品那句话,既精炼,又经典,“而经历每一次爱情,天地都变换一遍。”


“我觉得,杀死这个女孩的,并不是谣言本身。”赵启平闭上眼睛,心里不知怎的,有些钝痛,他以为这么多年过去,自己真的只剩下些许怀念了,他以为过几年,怀念也会不见了,他说,“而是因为谣言的存在,一夜之间,所有人都不再信任她、追随她了。可是,革命尚未成功。”


海风凌厉地呼啸而过,掀起连绵不断的浪,像一座座山峰,拍打在沙滩上、礁石上,骤然碎落。谭宗明看出他有点难受,走过去坐在他那边,轻轻握住他的肩。他向来知趣,也通情达理,可这是第一次,他不知道该如何安慰一个人。


“宗明,你知道为什么,我会忽然想起她吗?”赵启平依旧闭着眼,但他感受到了肩上的热度,虽然不足以盖过那阵莫名汹涌澎湃的悲伤,但是至少,他在谭宗明靠近他的时候,分清了往昔与现实的界限。分不清虚实,是危险的。


“这几天,他们扒出我的所有传闻、八卦,真的假的,我都看过了。”他缓缓道,海风就在他耳边凄厉响着,像鲸在深海的呼号,“其中有一张照片,是个女人,不仅好看,浑身上下还有说不出的味道,像极了八十年代的港星。”他说着,叹了口气,“那时我纳闷,这又是个打哪来的女人。后来,我坐飞机来厦门的时候,看着窗外那片云海,才突然想起来,那是她。”


那是她。她不是小王子的玫瑰花,不是什么“初恋情人”。她是赵启平第一次参加革命时的战友。马革裹尸,身名俱裂之后,却无人追悼,留着骂名。


“宗明,可是现在,我居然认不出来她。”赵启平说出这一句的时候,慢慢靠近了谭宗明,脸贴在他怀里。现在,他有了新的、美好的爱人,即将要加入一场新的革命了,十五年过去,他的人生也许终于可以焕然一新了。岂曰无衣,与子同袍。可是这时他发现,他旧日同袍战友的坟茔上荒草丛生,连同他自己,都全然忘记了去祭拜她。


而这时,他自己成了谣言的受害者,他才发现其实宿命就站在某个路口等着,你不屈服,便不屈服好了,可是你是躲不过的——人生何处不相逢。


可怜无定河边骨。真是好大一场荒凉。


谭宗明抱着他,像抚慰孩子那样,轻轻抚摸他的脊背。赵启平埋在他胸口,知道自己的眼泪终于畅通无阻地淌下来。


 


谭宗明在厦门忙完了公务,带着赵启平在这里又住了一段时间,权当给他散心。这期间,上海那边,公安局里有李熏然,六院里有凌远,他们两人尽力帮着赵启平辟谣,也清除谣言带来的连锁反应。


赵医生不远万里去酒店找谭总,并没如想象中那样变成爆炸性新闻。他若坐在家里一动不动,谣言会一天天愈演愈烈,可他近乎飞蛾扑火似的,从上海飞到了厦门,那些恶毒、尖酸、别有用心,反而减退了。人就是这么奇怪,当你刻意给他们喜欢的戏码时,他们反倒像是失去了兴趣。


起初,李熏然打电话来抱不平,说我们累的两眼冒金星,你俩当事人倒跑去吹海风了。可过了几天,发现赵启平心理状态不错——本来他就又倔又坚强,这下是更加不错了——他们也就不再说什么。凌远开玩笑,说听说你去厦门那天,还怕你小子是去跳海寻短见的。


他说的没错。那一片海,赵启平是真跳下去了,当那天酒店大堂里,谭宗明带着一身异乡的气息走出来,电梯浮浮沉沉,像是某种发光的海洋生物。他就知道,那海深邃、澄澈、摄人心魄,他逃不掉了。


谭宗明坐在沙滩椅上,看着赵启平在不远处,踩着海水冲刷的那些痕迹,沿着沙滩走。阳光是浅橘色的,把他照的一半暗影、一半光。沙地里还有个残破的、孩子堆起来的长城。他几乎立刻想拿来画具,把这画成一幅油画。


这几天,赵启平不知怎么,举手投足之间,真的有了一些人间烟火的气息,至少,看上去不再那么出离,好像一不小心就会羽化成仙似的。谭宗明望着他的模样,觉得欣慰,又隐约觉得可惜。某一天,神感受到了人间的喜怒哀乐,于是变成了人,在古今中外所有童话神话里,这既是个喜讯,也是个悲剧。


“想什么呢?”赵启平不知什么时候绕到他身后来,扶着椅背。


“想再把你画成画。”谭宗明向后捉住他的手指,放在唇边吻了下,“原先那张被弄脏了。我给你画个新的。”


赵启平摇头,“我就只要那一张。”他说,“再画什么,意义都是不一样的。”他绕过来,腿上沾了细碎沙砾,有海水的气息。他向着光抬起头,眼睛稍微闭了闭,又睁大。


涨潮了。大海生机澎湃,像婴儿放声啼哭。赵启平赤脚踩着沙滩,朝海的方向慢慢走过去,海浪朝着他直扑过来,他不躲,也不伸手挡,任由那些浪头一波一波拍在他头上、脸上,顺着发梢流下。他站在那里一动不动。


恍惚之间那个画面就变了,变得熟悉,也变得锥心刺骨。似乎某一天,他也曾一个人巍巍然站着,面对海浪,面对子弹,面对千军万马。


谭宗明也走过去,与他站在一块。一个浪从头顶浇下来。他向他走来的时候,心里突然澄明起来,一切都还好,至少,经历了这些事,赵启平成了人间生灵,可他那根傲骨始终没有变。他起初的感觉没错,那是不会变的,即使穷途末路。


“明天,就回家吧。”赵启平淡淡一笑,满脸的海水,一滴滴淌下来。


 


他们定了夜晚的班机。可是在飞机上,两个人都睡不着了。乘务送过饮品,关闭了走廊上的大灯,于是他们就开着头顶阅读灯,坐在那闲聊。


后排的座椅传来孩子的哭声,还有女人唱着儿歌,模糊不清地安抚。发动机的声音响的单调,那种千篇一律的轰鸣,最能让人忘记身在何处,在东方还是西方,天南还是海北。


“你也许知道。”谭宗明握着赵启平的指尖,无意识地轻轻搓揉,他骨节清晰漂亮,握在手中像握着一节玉,他说,“安迪说,她已经跟她邻居那个女孩在一起了。”


赵启平点头,他即使没有直接听她说,也早就猜到,毕竟那天撞破好事的人是他,“我知道。”,他说,“安迪比我勇敢的多。”


一直以来,一件事情他不去做,不是因为不愿,骨子里其实是不敢。也是因为,他太明白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,冷静起来就冷若冰霜,一旦投入,就烫的飞蛾扑火,直要把自己、把他人都烧成一把灰烬,才能痛快。没有中间地带。所以他不敢让自己太投入,对于平常生活是这样,对于爱情,尤其如此。


起初与谭宗明交往的那一两个月,故作姿态的冷静,像一缕丝,千钧一发地吊着他的心脏,他都能看见,那里鲜艳又生生不息。那根丝是什么时候断裂的,他分不清,或许那是个缓慢的过程。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,早就万劫不复了。


“其实,你也很勇敢,只是你自己不知道。”谭宗明温柔地笑,他笑起来的时候,眼睛里总有种深不可测的柔情,能把人吸进去,然后溺死在里面,他笑道,“很多时候,我也非常钦佩你。”


“投身革命。”赵启平仰起脸,轻声说,“报君黄金台上意,提携玉龙为君死。”


 


他们回到上海那一天,是二十四节气的惊蛰。草长莺飞,万物复苏。谭宗明不知从哪弄来了树苗,一棵幼嫩的小白杨,与赵启平一起,栽种在自家庭院里。


种下它的当晚,赵启平躺在谭宗明怀里,两人安然地听着,外面下起雨,淅淅沥沥、缠绵悱恻。天庇佑,那白杨树会活下去,会活几十年、几百年,长成一片绿荫,长成参天大树,长成他们的墓碑,会代替他们继续永恒。


 


 


TBC.


* 出自 笛安《告别天堂》(2004版)
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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